北京市健美教练员培训晋级管理办法
注:有关收费和考级办法,按中国健美协会健身指导员最新等级制度执行,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废止。
    为贯彻执行《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和《北京市经营性体育场所体育专业技术辅导员管理规定(试行)》,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健美协会颁发的《中国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》,结合北京市健美运动开展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    一、报考《北京市经营性体育场所专业技术辅导员资质证》,收费800元,考试分为专项理论(含公共理论)闭卷笔试和专项技术实践(讲解示范),60分以上为合格,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。
    二、对申请中国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者和中国健身指导员晋级者,本着自愿的原则,收费1000元,经考试合格颁发《中国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》,等级考评和晋级办法:
    (一)一级健身指导员条件:
    1、专项理论和专项技术实践两项考试成绩均为90分以上。
    2、按照北京市对体育特长生的有关规定,对北京市优秀运动员(北京市健美举重比赛前六名)加10分,两项考试成绩均为80分以上(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,补考不合格者批准为二级)。
    3、二级和三级健身指导员证书持有者两项考试成绩均为60分以上。
    (二)二级健身指导员条件:
    60分至89分(59分以下可补考一次,补考合格者只能批准二级)。
    (三)非北京市优秀运动员和晋级者,专项理论考试成绩均在60分至89分者,直接批准为二级。
    (四)国家级健身指导员条件:
    1、优秀健美运动员(全国健美比赛第一名);
    2、体育高等学历(体育本科);
    3、一级健身指导员证书持有者;
    以上三项条件之一,两项考试成绩均为60分以上。
 
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
北京市举重协会健美委员会
2002年3月24日